资兴市土地确权通过省检

发布时间:2019-05-12        作者:admin

我公司承担的资兴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的外业调查成果顺利通过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省级预检。

资兴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于2012年8月启动的,合同金额为498万元。

至2014年6月,该项目共完成了2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269个行政村、2841个村民小组的外业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工作,同时也完成了内业资料整理工作,共完成了12595宗地的宗地图绘制及其表、卡、簿的权属信息的填写,土地面积约2730平方公里 ,并对权属调查成果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组织指界人完成了权属界线协议书的签字盖章工作。

本次外业预检的顺利通过,为下一步的登记发证工作和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信息数据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落实和维护集体土地产权的基础。

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确立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进而通过深化改革,还权赋能,有利于最终形成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

同时,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也是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的基础。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生产资料,是农民最基本的财产。

农民的生活、生产都离不开土地,农村的文化、组织模式都与土地息息相关。

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过程,是进一步查清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建立土地登记簿的过程,也是摸清土地利用情况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农村各种社会、财产关系的确认和稳定。

再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还是促进和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基础。

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时期,城乡统筹发展,必须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要推进改革,就必须先明晰土地产权,这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城乡统筹的动力源泉,是农村改革发展顺利进行的基础保障。

由此可见,资兴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对资兴市落实和维护集体土地产权、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促进、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意义重大。

(杨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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