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2        作者:admin

湘勘公司团发〔2017〕3号 共青团湖南省地勘局公司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6年度“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队属各团支部、各总支: 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选树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爱岗敬业,开拓创新,为实现“科学发展 富民强队”的战略目标贡献青春和力量,经队党委同意,队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队基层团支部、团干部、团员。

(二)评选名额:“先进团支部”1个;“优秀团干部”2名;“优秀团员”各支部按照团员数量的15%的比例进行评选,一线青年较多的支部可适当增加1名,总额不超过15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团的活动,为单位建设作出突出成绩; 2.认真完成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团员信息统计和团费收缴工作,支部工作制度健全、执行有力,成绩突出。

(二)“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立场坚定;热爱团的事业,热心服务青年,有强烈的事业和责任感; 2.在工作学习中主动为团员青年排忧解难; 3.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信任。

(三)“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在队工作满一年,年龄为28周岁以下的团员青年(包括聘用人员); 2.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响应团组织活动,按时缴纳团费; 3.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关心集体,责任感强,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岗位和团的活动中成绩突出。

三、评选原则及要求 (一)评选原则和办法 以支部为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客观、求实的原则进行推选,个人奖项原则上一人只申报一项。

“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先支部或个人自荐,队团委根据自荐材料研究决定,报队党委审批。

“优秀团员”:由各支部推荐,经汇总后提交队团委研究决定,报队党委审批。

(二)材料要求 “先进团支部”附500字事迹材料一份;“优秀团干部”附3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优秀团员”附200字左右事迹材料。

请各支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把公认的先进推选出来。

并于4月26日前将材料报送到队团委。

特此通知 附件: 1、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2、优秀团干部申报表; 3、优秀团员申报表

共青团湖南省地勘局公司委员会 2017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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